剑阁开封有个“郭青天”——记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十大调解能手郭兴利
崔巍剑门雄关,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在这一片神奇的热土中,有一位在广元全市法院基层法庭工作时间最长、年龄最大的法庭庭长,20年来,他的足迹踏遍了开封法庭辖区15个乡镇600多平方公里的村村寨寨。个人办案2100余件,案件调解率都在90%以上,无改判、无信访,无投诉、无不廉举报,创下审判、执行20年“零”差错的纪录。
他,就是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劳动模范——广元市剑阁县法院开封法庭庭长郭兴利。也许是巧合,河南开封府有个“包青天”,而在剑阁县,当地群众称郭兴利为“郭青天”。
果真如此?记者来到剑阁县开封镇,采访郭兴利其人其事。
接手第一桩案,当事人不听调解去诅咒。难道真是“穷人说话无人听,离了诅咒不得行!”?郭兴利决意要做一名好法官
1991年9月,郭兴利转业后被剑阁县法院分配到开封法庭。之后不久的一天早上,公店乡一村委会主任带着两个相互吹胡子瞪眼的当事人来到法庭。村主任说:“希望法庭能帮忙化解二人的山林权纠纷。”庭长正好到县城打印文书去了,郭兴利便将这官司接了下来。
郭兴利回忆说,当时,他将脑海中的法律术语都“搜索”完了,自己感觉话也都说到位了,可当事人就是不接受调解建议,到后来,两人当着他的面拉扯着要到离法庭不到200米远的“开元寺”去焚香、诅咒。
信“神”不信法,宁愿焚香诅咒也不愿听从法庭的调解。这事给了郭兴利深深的触动:一方面,他感到自己法律知识的贫乏,对当地风土人情缺乏了解,说出来的话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情理上都显得空洞无物、苍白无力;另一方面,他也清楚地认识到,越是贫穷、落后、愚昧的地方,就越是需要普及法律知识。“所以,我必须守在这儿,这不仅是一名法官的职责,更是作为一名法官所必须承担的责任。”
说到坚守,郭兴利的目光显得深邃而坚毅。“最初到开封,我是实实在在的“一把手”,审判员、书记员、炊事员、卫生员,庭里庭外一把抓,由于是一人庭,白天忙审判和调解,遇到巡回审判,就只有用背篼装好卷宗、放上国徽,揣好干粮到群众家里,在院坝里背篼一放,国徽一挂,几张桌子一搭,甚至几块石块一垒,就开始开庭。碰上农忙,还要进行夜间开庭,不能因为审案误了农时,常常是顶着星光出发,伴着月亮或打着手电回家,即使累的腰酸背疼,晚上还得加班加点写判决,白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成为常事,真正的是‘5+2’、‘白加黑’。多年的理论和实践,让郭兴利在办案、调解等方面成熟起来。十年间,他就地公开审理的案件达2100余件,占收案总数的71%。
“小时候,家里穷,我们兄弟几个都是靠乡亲们东家一捧米、西家一棵菜救济长大的,后来,乡亲们又敲锣打鼓把我送到军营,我对他们充满了感恩之情,所以部队转业后我来到法院,回到了开封。”郭兴利说,剑阁县正兴乡龙虎村就是自己出生地,乡情亲情融为一体,无法割舍。
法是按照人的意志制定,并由人来具体实施的。一个人一生也许打一次官司,对老百姓而言,件件都是要案。所以,在情与法之间,力求通过调解来解决,能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审判一件案子不难,难的是如何真正做到胜败皆服,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做到这一点,还得靠调解。运用调解比一味地追求结案显得更有效,它能让矛盾在源头得到有效减压,使纠纷最终得到安全解决,有效地防止了由民事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言及调解,郭兴利始终有着特有的认识。
同事熊剑洪回忆,2009年2月10日,原告碗泉乡杏垭村二组将被告王守培上诉到剑阁县法院,要求被告按双方签订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支付承包款。开封法庭受理此案后除依照法定程序用特快专递给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传票等法律文书外,还专门送达了该庭制作的“调解预约函”,函中详细告知了被告的权利和义务,预约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
根据掌握的情况——被告抵触情绪强烈,法庭庭前委托了调解委员会,庭前做了大量的调解思想工作,缓解了被告的抵触情绪。开庭时,开封法庭将工作重心转向原告。结合“5·12”地震给被告的生产经营带来的一定影响,不懈地做好原告释法明理工作。
在一旁旁听的被告感动了,主动提出要与原告协商,原告看到被告真诚的表现,同意当庭调解。在郭兴利主持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在板房里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20年来,郭兴利每接手一个案件,他都会认真地阅读原告的诉状,审查证据材料,接触对方当事人,听听他们的辩解。在全面了解案情后,他都会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设计一条最佳的调解路径。 2011年1月28日,剑阁县公店乡村民涂强收到了开封镇人民法庭送给他的一份调解建议。在调解建议中,承办法官郭兴利写道:“涂强同志,你与邻居何壮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通过我们核实证据、划分责任,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我们认为,由于你的不冷静,纠纷中致伤了何壮,事后又未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故你在本案中应承担主要责任……”同一天,何壮也接到了法庭送给他的调解建议。在两份调解建议上,郭兴利还写道:“春节即将临近,希望你们能够在春节前达成协议,过一个无忧无虑、愉快的春节。”第二天,何壮和涂强来到开封法庭,两人在郭兴利的主持下,在融洽的气氛中达成了和解协议。
20年来,郭兴利对庭审中不能达成协议的,都会及时给他们发出《调解建议书》,在《调解建议书》上,法言法语被转化成为最通俗的语言,最浅显易懂的道理,往往在法庭上一时半会儿不能达成的调解协议,通过休庭后做工作或者当事人在阅读了《调解建议书》后,常常主动到法庭来签订调解协议。
郭兴利常常给庭内的同志讲,于法于理都站得住的事情,老百姓没有理由不接受。老百姓很质朴,他们懂道理但不一定懂法律,这个时候的法官就应当是他们法律上的好参谋和好帮手。
与此同时,他将辖区内所有村组干部、当地有威望的长者、七十岁以上老人的名字都记在一个随身携带的小本子里,每到一处审理或执行案子,郭兴利都会从裤兜里掏出这个小本子,邀请这些“名人”参与案件的审理与执行。
“无论当事人怎么‘犟’,他总会有信服的人,让他相信的人来做工作,要容易得多,主意也要多得多。”正因为郭兴利坚持这样一种理念,往往一件看似棘手的案件,通过大家联合做工作,当事人之间很快便能达成协议。
“我们喜欢郭法官调解,他审的案子我们放心,听得懂,又公正,我们服,平日里就像我们的亲兄弟一样,大家都爱叫他‘郭大哥’”采访中,记者常常听到当地群众多用这样的评语评价郭兴利。
20年来,进村入户、田间地头,院坝里、帐篷中、板房内,先后2100余件纠纷经郭兴利调解,调解率都在90%以上,2010年达到95%,而2011年的1至11月达到97%!当事人都是握手言和、胜败皆服,实现了无一件信访、无一件矛盾激化。
基层法庭具有“办案、调解、判决、执行”的综合职能。郭兴利在开封法庭的20年间,两袖清风,所办的案子实现了零举报。他以“警民亲”赢得了警民“心”
开封法庭地理位置偏僻、交通条件差,工作条件的艰苦一望便知。
在郭兴利妻子唐克谊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他们家。这是一栋他们结婚的时候靠娘家人资助建起来的房屋,在四周刚修起来的高楼面前显得陈旧而矮小。
家中,简洁的木床、洁净的老木桌、老式的沙发和一些简单的日常生活用品……
唐克谊笑着说,家里的老式洗衣机是弟弟的“淘汰品”,空调是郭兴利荣获四川省劳动模范后,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奖励的。虽然日子紧巴巴的,但是看到上级对丈夫那么关心,看到乡里乡亲给他送了那么多锦旗,再苦也值得。
唐克谊含着眼泪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2005年12月,郭兴利一个月都在外面办案子,几乎忘了家里还有一个奄奄一息、重病在床的父亲。25日那天早上,父亲去世了,郭兴利租了辆“摩的”回到家,强忍着悲痛,刚布置好灵堂,就见有几个人在附近转悠,好像是有什么事,可见到这个情况又不好意思开口。
终于,他们见郭兴利忙完了,悄悄将郭兴利拉到院坝边上,没说几句话,郭兴利就同那几个人走了,到中午才回来。唐克谊很生气地问郭兴利:“有啥子天大的事比给父亲守灵更要紧?”郭兴利却什么也没说。下午的时候,上午来的那几个人又来到父亲的灵堂前,恭恭敬敬地在父亲的灵前磕了三个响头。这时,唐克谊才知道,他上午是去开庭审案子去了。
“他呀,一天到晚就只有他的案子、他的当事人。就连他的哥哥出了车祸,在绵阳住了9个月的医院,他就去过两次,一次是入院、一次是出院……”
早些年,有些乡亲为感谢郭兴利,常常送些米、面、鸡蛋啊之类的东西给他。乡亲们说,“自家地里长的,自家鸡下的,不收,就瞧不起人了!”郭兴利实在拗不过,也会按照市场价把钱给老百姓送去。老百姓知道给郭兴利送东西反倒给他添了麻烦,渐渐地也就没人给他送礼了。郭兴利说:“法与情虽然有别,但并非完全对立、互不相容。只有在执法者心存私情时,情才会干扰法律的公正实施。”
因此,对那些送现金、送贵重礼品希望郭兴利能网开一面的,他也想方设法一一退还谢绝。
从1991年到开封工作至今,屈指一算,郭兴利在法庭一呆就是20年。20年间,先后有16名干警与他共过事;20年间,当年的战友一次又一次地邀他“下海”赚大钱;20年间,郭兴利先后有10多次到院机关和发达地区工作的机会。每一次,他都会说:“我早已是这大山里的一员,这里有养育我的乡亲,这里有我的根,是我的家。”
开封镇党委书记罗建中说:“郭兴利喜欢搞工作,不愿意上茶楼消遣,除了下乡办案,总是呆在办公室处理工作。他办理的案子,没有上访的,没有发回重审的。开封经济的健康发展得益于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切,老郭和开封法庭功不可没!”
连年来,开封法庭多次获得全省、全市法院优秀法庭的荣誉称号,辖区的老百姓也常常送来“清官能断家务事”、“父母好法官、当代包青天”之类的锦旗表达对郭兴利他们的感谢之情。
“每当看到一件案件,通过法庭的调解,愁苦满面的老人又笑逐颜开时,大打出手的乡邻又握手言欢时,闹着离婚的小夫妻又破镜重圆时,农民工又领到了久违的血汗钱时……作为一名法官,一种自豪感和成就感便会油然而生。”去年11月27日,在四川省政法系统“警民亲”活动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上,51岁的郭兴利真情独白。
“何方可化身千亿,处处落红见法魂。”记者看到,在郭兴利家里,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劳动模范、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调解能手、广元市第六届党代表当选证书、全市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十佳法官……各种荣誉证书被整齐地码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