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群教办群众接待室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5-06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
关于设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
小组办公室“群众接待室”的通知
各股室,各挂靠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开门搞活动”要求,根据旺委群办发〔2014〕11号文件精神,经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设立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群众接待室”,并成立领导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主 任:柳玉国 县委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工作人员:杜昕东 县委办政工股股长
蒲秋蓉 县委办行政股干部
李 伟 县委办秘书股干部
王开立 县委办秘书股干部
唐 娜 县委党史研究室干部
“群众接待室”设在县委办二楼,并设置意见箱和专线电话(0839-4202568),由唐娜负责值班值守及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群众接待室”在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二)接待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三)定期收集和分析处理县委办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意见箱、专线电话所涉意见建议;
(四)督促相应挂靠单位或职能股室及时处理反馈来信来访交办事项;
(五)完成县委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