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委办党员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施活动联系点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3-07

关于印发《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员科级领导

干部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方案》的

    

 

各股室、各挂靠单位: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员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方案》已经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13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员科级领导干部建立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县委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科级领导干部分别建立工作联系点,示范推动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就县委办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工作联系点提出如下方案。

一、联系点的确定原则

县委办党员科级领导干部以联系指导的股室和挂靠单位为联系点,原则上参照科级领导干部各自分管工作情况确定,具体名单附后。联系指导时间为20142月至9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

二、联系指导的主要任务

深入联系指导的股室和挂靠单位调研指导,参加股室和挂靠单位联系点有关活动,审阅相关材料,对联系指导的股室和挂靠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工作要求。

(一)实地调研指导。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县委办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召开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联系指导的股室和挂靠单位与干部群众互动交流,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直接听取反对“四风”的意见建议;结合分管联系工作,到股室和挂靠单位联系点调研,并在其中一个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二)参加联系点座谈会。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召开联系点座谈会,听取联系点股室和挂靠单位对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和建议;审阅联系点股室和挂靠单位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与联系点股室和挂靠单位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听取联系点股室和挂靠单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县委“八个带头”要求的情况。围绕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作风对联系点股室和挂靠单位提出要求。

(三)听取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情况汇报。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切实加强对联系点股室和挂靠单位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的督查指导,提出要求,确保活动善始善终,取得实效。

三、有关联络服务工作

(一)为做好县委办党员科级领导干部联系点的协调服务工作,县委办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成立了联络指导小组,由县委办副主任、县接待办主任任组长,县委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工股、秘书股、党史研究室相关同志为成员。负责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同时,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二)联络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县委办党员科级领导干部联系点的协调服务、上传下达和督促落实工作。主要了解联系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办班子汇报,督查落实关于搞好活动的指示精神。

(三)联络指导小组要加强与县委督导组的沟通联系,督查指导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附件:党员科级领导干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名单


附件:

党员科级领导干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名单

 

牵头领导

联系领导

指导股室及挂靠单位

 

    翟礼周  柳玉国

县委机要局

县委党史办

县网络管理中心

信息股

贺红先

    黄仁慧

县委督查室

秘书股

政工股

严小东

    李碧华

县委县政府接待办

县委保密办(县国家保密局)

马敬宇

赵安太  唐文杰

县委防邪办

行政股

财务股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2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