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3-07
关于印发《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各挂靠单位:
《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13日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宣传工作方案
为动员全办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凝聚加快建设“绿谷红城、幸福旺苍”的强大正能量,根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3〕14号)、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14〕1号)、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旺委发〔2014〕6号)精神,特制定县委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号召全办干部职工自觉传承老区光荣革命传统,大力弘扬新时期广元精神,大力宣传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充分报道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反响和理论成果,做到“不虚、不空、不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汇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
二、宣传重点
(一)积极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决策部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精神上来。
(二)紧紧围绕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办公室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县委书记张尚华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茂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县委办贯彻落实县委精神与决策部署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
(三)宣传县委办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建立的长效机制。
(四)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为主要切入点,大力宣传和督促全办逗硬执行县委的“八个带头”、县委办的《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八个强化”规定》,及时宣传各挂靠单位、各股室开展活动的情况。
(五)结合县委办工作实际,发现、挖掘叫得响、立得住、干部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能量。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外宣传。加强与县电视台、《今日旺苍》、党政网等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通过组织策划专题报道、深度报道、典型报道、活动报道等,系统介绍县委办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有重要经验和工作亮点,展现县委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内部宣传。县委办各挂靠单位、股室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总结归纳成文字材料,及时报送县委办简报组,简报组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筛选,提升成高质量的信息,编印县委办党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简报,及时报送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相关县级领导。
(三)明确量化任务。各挂靠单位、股室要深入挖掘,每两周报送1条相关信息,县委办教育活动办公室要根据县委总体安排部署,按照上报阶段性总结材料和相关材料。宣传组要将收集的信息提炼成新闻稿件,广泛发送给各主流媒体,扩大县委办教育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可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县委办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由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宣传组和简报组承担具体任务。县委办教育活动宣传工作由王强同志亲自抓、总负责,按照《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网管中心、信息股要在领导的安排部署下,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宣传效果。
(二)突出主题,正确引导。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精神,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着眼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发扬优良传统、转变工作作风进行宣传报道,避免出现以偏概全、渲染炒作现象,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三)联系实际,避免空谈。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三贴近”原则,继续发扬“走转改”精神,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反对形式主义,不断改进文风,用好的作风做好宣传报道,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