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3-07
关于印发《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各挂靠单位: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13日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督导组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经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建立督导组,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督导。
一、督导组建制
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组建4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由3名同志组成。
督导组设组长1名,由各股室、挂靠单位选派2名同志作为督导组成员。(县委办督导组成员名单附后)。
督导组组长实行工作回避。
二、督导组主要任务
原则上分股室、挂靠单位组建督导组,集中对各股室、挂靠单位和党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
三、督导组工作职责
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县委办督导组主要有9项职责:
(一)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委、县委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二)参加所督导股室、挂靠单位、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三)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股室、挂靠单位、党支部提出工作建议。
(四)全程参与所负责股室、挂靠单位、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五)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六)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经验、先进事迹,用典型指导工作。
(七)及时向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八)县委办督导组同时负责党的群众路线宣讲团工作,督导组组长兼宣讲团团长,督导组成员为宣讲团成员。督导组既要对被督导股室、挂靠单位、党支部进行督促指导,又要做好宣传讲解工作。
(九)完成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内容(参照县委督导工作手则)
五、有关要求
督导组在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要找准工作定位,注重方式方法,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主动开展督导,督促党员干部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神,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带头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神,带头执行八项规定,用好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
附件: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分组名单
附件:
县委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分组名单
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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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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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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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股室、挂靠单位及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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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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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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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斌
翟礼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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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第二支部
县委防邪办
行政股
财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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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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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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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仁慧
柳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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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接待办
县委保密办(县国家保密局)
政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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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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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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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俊
李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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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机要局
县委党史办
县网络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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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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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敬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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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安太
唐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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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第一支部
县委督查室
秘书股
信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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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