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2014年依法治县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6-26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2014年依法治县工作任务及
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管理办党委(总支),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旺苍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经县委同意,现将《旺苍县2014年依法治县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旺苍县2014年依法治县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依法治县工作意义重大。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关于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巩固和深化省级法治县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以依法治理为主题,紧扣推进依法治县最根本的问题,针对干部群众最关注的事情,抓住落实工作最关键的环节,扎实推进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依法治县2014年目标任务,为建设川东北经济发展高地和“绿谷红城、幸福旺苍”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法治宣传教育方面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以上,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加强执法司法公职人员法治能力培训。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等为主要内容,分系统分行业集中轮训执法司法公职人员,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全年执法司法公职人员学习累计不得低于40个学时。(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三)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加强普法队伍、法治宣讲团、普法志愿队建设,突出抓好五类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征订和编制印发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通俗法律读物。充分发挥五大普法平台的作用,办好县电视台每月一期的“法之大观”普法栏目,部门门户网站要设置法治宣传专栏,利用普法微博资源及时为网民提供政策法律法规解答,开办《旺苍手机报》法治专栏,建好手机普法短息平台每月定时向手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2条以上,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全县各个层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要实现常态化开展,即: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专题讲座、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主题班会、每季度办一期班级法制黑板报、每周播一期校园法制广播、每学期开展一次法制实践活动。要为农村普法教育搭建有效的宣传平台,在每个村(社区)设立1个法制宣传专栏,建好村(社区)农家“法律图书角”,依托村(社区)民法制学校组织县级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农村举办“农村法制大讲堂”,大力开展一家一户一个“法律明白人”专项培养行动,真正让每户“法律明白人”成为家庭法律代言人。突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融入到新农村的规划建设中以及大众性、公益性场地设施(广场、河堤、公园、景区)建设中,因地制宜打造有特色的法治文化亮点工程让干部群众看得见和受教育。文化下乡法制类文艺节目不得少于20%,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教育和引导干部群众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要继续以“千场法制宣传进基层活动”、“法制赶场”、“法治文艺巡演”、“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管理办)、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依法执政方面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完成时限:2014年6月)

        (五)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六)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都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牵头单位:县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三、依法行政方面

        (七)建立完善政府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牵头单位:县法制办,完成时限:2014年1O月)

        (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分期分批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九)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一体化管理。健全完善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开采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交易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十)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包含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十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合执法主体,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等制度。(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最全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牵头单位: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三)集中清理和处理积案。统一建立积案台账,严格依法执行案件时限规定,逐案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办结。加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快建设“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强化执行征信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14年6月)

        四、司法改革方面

        (十四)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比例。(牵头单位:县法院,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五)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部署,全面完成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全国试点、有关案件办理情况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等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县检察院,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十六)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坚化解。深入推进“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进一步强化“无访村(居)委员会”创建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群工局、县司法局、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七)依法治理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对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治理管控能力。(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4年6月)

        (十八)依法治理信访秩序。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网上受理信访的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群工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14年6月)

        (十九)依法治理网络环境。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严格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积极稳妥地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加快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开展涉网违法犯罪“破案会战”,确保国家信息和网络安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完成时限:2014年6月)

        (二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以健全金融、纳税、合同履约、生效裁判执行、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人行旺苍支行,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六、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方面

        (二十一)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在深化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法治示范乡镇(管理办)、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示范创建活动,以创促建,命名一批县级法治示范乡镇(管理办)、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全县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二)切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开展法律进万村(社区)活动,组织普法宣讲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覆盖面达到100%。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三)广泛开展文明和谐寺庙创建。健全规章制度,着力强化寺庙的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文明和谐寺庙创建,推动寺庙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县宗教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七、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方面

        (二十四)严格工作考评。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分别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细则。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乡镇(管理办)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公职人员建立法治档案。(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五)明确落实责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解决依法治县中的重大问题,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治县日常工作。各乡镇(管理办)县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责任,明确时限,确保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4月)

        (二十六)强化工作监督。建立依法治县监督体系。人大要综合运用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形式,监督依法治县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政府要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政协要依照章程,组织委员开展专项视察和民主评议等活动,推动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七)落实问责制度。在全县各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强化问责监督,严格执行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条件和程序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县纪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完成时限: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