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6-26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管理办党委(总支)和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旺苍县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贯彻落实意见,分解落实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法律七进”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县依法治县办将把“法律七进”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并会同相关部门组建督导组,对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反馈“法律七进”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信息。每月25日之前向县依法治县办报送一次工作进度情况,每半年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年终报送年度自查报告。(联系人:华婕,联系电话:4310581,邮箱:
wcfzw@163.com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旺苍县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县委、县政府律师顾问团,各乡镇(管理办)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查审核作为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建立法律顾问登记管理考评制度,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县委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管理办)]

        2.建立健全法纪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机制。通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法纪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对新任领导干部、新招录公务员开展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县纪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3.开展机关学法用法活动。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政协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全年会前学法不少于2次。县委中心组(扩大)会议每年邀请法学专家开展1次法治专题讲座。各乡镇(管理办)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或行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机关干部全年学法不少于40个学时。各执法部门全年开展1次集中执法培训,举行依法行政考试(考核)。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机关服务窗口人员的法制培训。[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直机关工委、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管理办)]

        4. 创新机关普法载体建设。各乡镇(管理办)县级各部门建有门户网站的要在门户网站设置法治宣传专栏,支持有条件的机关开设法制宣传微博、微信。完善服务大厅法制宣传设施,发挥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便民手册等宣传平台的功效,把政务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每年组织开展优秀法制新闻、普法专栏、法制微博等评选活动。利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普及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从异地漫游到本地用户发送一条法治旺苍的欢迎问候信息。[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级各部门、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动公司、各乡镇(管理办)]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5.建立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选派政法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全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建立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登记管理、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6.推动学校法制教育“五落实”。编制完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普法教材,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到教育教学内容,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中小学重点开展遵纪守法意识和法律常识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加大“9+3”免费教育计划中法制教育比重。[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中小学校]

        7.开展“法律伴我行、争做守法小公民”主题活动。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主题班团会活动、小手拉大手等各种形式,开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落实好青少年法制宣传“五个一”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专题讲座、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主题班会、每季度办一期班级法制黑板报、每周播一期校园法制广播、每学期开展一次法制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律意识。[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团县委、县司法局、各中小学校]

        8.加强教师队伍法制培训。各中小学要结合教师职业特点以及教师工作、生活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师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全面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和依法从教意识,增强教师保护青少年学生人身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专题培训、法制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位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法制培训。[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9.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好白水中学、三江小学等两个县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各中小学校要设立法律图书室(角)、开辟1个法制宣传专栏(橱窗)。[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司法局、各中小学校]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0.实施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每个乡镇设立1个法制辅导站、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1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设立1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每个农户发放1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各乡镇(管理办)]

        11.开展“法律服务进万村”活动。各乡镇组建1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向全县352个行政村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每名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理办)]

        12.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县法院利用社区法庭、巡回法庭,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选择有代表性案件,组织基层干部和村民旁听庭审、旁听调解,以案说法。举办农村法制大讲堂,定期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法制宣传员、“法律明白人”集中开展学法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各部门全年到双联、定点扶贫村开展2次集中法治讲座。[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直机关工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司法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管理办)]

        13.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把法治文艺节目演出纳入到文化下乡活动中,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放映法制电影、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各乡镇(管理办)、村社区要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文艺汇演、坝坝舞、腰鼓队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群众在自娱自乐中接受法治文化教育和熏陶。有条件的村(居)委会要开播农村广播法制宣传教育节目。[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文广新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司法局、各乡镇(管理办)]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14.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建立健全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组建社区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管理办)]

        15.加强社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开展集中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管理办)]

        16.加强社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按照主题鲜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打造1-2个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法制文化景点等特色亮点工程。在广巴高速旺苍东、西出口设立大型户外公益法制广告。积极开展社区法治文艺演出、社区道德讲堂、法制讲座等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建住局、县文广新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各乡镇(管理办)]

        五、推进法律进寺庙

        17.加强寺庙法制宣讲队伍建设。建立以统战、民族宗教干部为骨干的寺庙法制宣讲队伍,培养和吸纳寺庙僧尼充实到法制宣讲队伍。加大寺庙管理委员会(所)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力度。[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县民宗局、相关乡镇(管理办)]

        18.深入寺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寺庙常态化学法制度,开展对宗教人士、寺庙管委会成员的集中法律知识宣传培训。面向僧尼和信教群众,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结合报刊图书进寺庙活动,加大寺庙书屋中法律读物的比重。利用庙会等节点开展信教群众集中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专项法制宣传,引导信教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信教必先守法。广泛开展“平安寺院”和文明和谐寺庙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县民宗局、相关乡镇(管理办)]

        六、推进法律进企业

        19.健全企业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贯彻落实意见。健全完善各类企业集中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国营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培训,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委企业工委,责任单位:经开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总工会、县煤管局、县工商局、县司法局、县工商联、相关乡镇(管理办)]

        20.开展“企业法治大讲堂”活动。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每年深入重点企业开展2场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开展2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巡讲活动。集中为园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每年到顾问企业开展1次集中法治讲堂。各重点企业每年开展2次普法活动,各中小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普法活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经开区、县委企业工委、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总工会、县煤管局、县工商局、县司法局、县工商联、相关乡镇(管理办)]

        21.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评选一批优秀企业法治文艺作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经开区、县委企业工委、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文广新局、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工商联、相关乡镇(管理办)]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22. 健全单位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党委(党组、党支部)中心组集体学法、行政会议学法和职工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职工学法全年不少于40个学时。推进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建住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司法局]

        23. 加强医院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医院法治文化建设,做到法治文化与医院文化的有机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进医院活动,利用医院公示栏、科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楼道走廊等载体,突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营造浓厚的医院法治文化宣传氛围。结合医德医风教育,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法治讲座等形式,抓好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全年学法活动不少于40学时。加强医患沟通,设立医患纠纷接待室,及时疏导化解医患矛盾纠纷,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进一步落实依法管理、依法治院,把学法用法贯穿于医院管理、医疗活动的全过程中,全方位推进依法治院进程。[牵头单位:县卫生局,责任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

        24.加强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积极促进单位履行社会责任,针对单位和行业特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通过公示牌、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在医院、广场、公园、车站、公交站台、金融机构、小区院落等公共场所建设固定法制宣传栏,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建住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文广新局、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