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之大观》电视普法栏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6-26
旺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法之大观》电视普法栏目有关工作的
通 知
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按照《旺苍县2014年依法治县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旺委办〔2014〕122号)的要求,继续办好县广播电视台《法之大观》栏目。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栏目宗旨
《法之大观》栏目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为宗旨。从不同视角、多角度关注和报道我县依法治县工作全面展示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的新举措、新办法、新亮点,唱响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主旋律,凝聚建设平安旺苍、法治旺苍的正能量,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善于依法维权,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栏目形式
《法之大观》栏目以以案说法、人物访谈、专题记录片等形式为主,广泛采选执法、司法以及依法治理等法治题材,综合运用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深度报道等多种表现手法来展现新闻事件、传递法律知识,共同把法制宣传做深做实。
1.以案说法:以发生在我县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或社会热点事件为报道对象,从法律视角去观察和分析事件当事人的命运,深层剖析事件背后蕴涵的法律价值。
2.人物访谈:通过主持人与执法部门负责人互动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某一主题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让群众及时了解全国、省、市、县法治建设现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
3.专题记录片:记录各执法部门在公正司法和依法治理中所取得的成效及经验,侧重反映全县法治化建设过程中的新成绩、新成果、新经验。
三、时间安排
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底。5月播出1期,6月开始每月播出2期,每期约10分钟,共13期。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播出时间安排(见附件),提前1个月确定好主题和素材,主动与县广播电视台社教中心《法之大观》栏目组联系(联系人:侯晓阳,联系电话:18508395303),并积极协助配合《法之大观》栏目组高质量完成节目摄制及制作,确保节目按期按时播出。
四、职责分工
1.各相关部门要按“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抓好落实,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把好节目审核关,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旺苍这一主题,紧扣当前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结合干部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实际,突出节目的教育性和故事性,提前谋划本单位承办节目稿件的策划、采集和编撰工作,并做好拍摄期间的配合协助工作。
2.县文广新局要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统筹规划,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承办单位节目的撰稿、拍摄、编辑、制作、播放等工作,保证节目的质量、时间和播放效果。
3.县广播电视台要确保《法之大观》栏目人力、设备等保障到位,合理安排保证《法之大观》栏目播出不断档,把栏目安排在公共频道黄金时段播出,提高栏目的影响力和收视率。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把办好《法之大观》栏目作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旺苍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此项工作,各参与单位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每期《法之大观》节目的正常播出。
2.为保证每期节目的质量,各参与单位在节目的制作过程中决不能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必须严格按照电视专题节目的制作要求,从文字、图片、录相等多方面做好每期节目的编辑工作,保证节目结构严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效果良好,力争把《法之大观》办成具有旺苍特色的法制类精品栏目。
3.严格考评考核。此项工作已纳入各参与节目制作单位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完成情况将作为依法治县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2014年度《法之大观》栏目参与单位及时间安排表
旺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2014年度《法之大观》栏目参与单位及时间安排表
期 数 播出时间 承办单位
第一期 5月30日 县司法局
第二期 6月13日 县教科局
第三期 6月27日 县安监局
第四期 7月18日 县法院
第五期 7月30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第六期 8月15日 县检察院
第七期 8月29日 县民政局
第八期 9月12日 县公安局
第九期 9月26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十期 10月10日 县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
第十一期 10月24日 县城管局
第十二期 11月14日 县国土资源局
第十三期 12月15日 县文广新局